自從美國總統川普當選之後,近日共和黨一舉拿下參、眾議院的全面執政,並且將全面推動加密貨幣友善政策,幣圈漲勢看好,許多人也預計將手中持有的虛擬貨幣兌現。虛擬貨幣的收益算是一種收入來源,所以虛擬貨幣也是需要繳稅的喔!這次就幫大家統整好虛擬貨幣繳稅方式,境內跟境外有什麼不同,當然還有大家最在意的節稅方式。
虛擬貨幣課稅方式
在台灣,金管會與中央銀行主管機關將加密貨幣定位為「虛擬通貨」,屬於高投機性的數位商品,並非法定貨幣或是支付工具。如果交易有獲利的話,就可以被認定為出售或是交換財產及權利的所得,需要以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課徵所得稅,也就是交易價格減去成本價的獲利來計算。
小提醒:需要報稅的情況只發生在出金至台灣的帳戶時,所以如果只是鏈上的交易或是保存在錢包或是交易所中是不需要繳稅的。
此外,繳稅的因素還分為境外收入或是境內收入。
- 以交易平台為準:交易平台在海外就算是境外收入,反之亦然。
- 以出金管道為準:轉回台灣交易所之後再出金則為境內收入,從海外交易所將加密貨幣變現為外幣,以外幣電匯到台灣外幣帳戶,解匯時須申報為「268 出售國外虛擬資產」,這樣電匯回台灣則屬於境外收入。
境內收入報稅
境內收入則會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算,可以運用財政部的公式試算,公式如下:
綜合所得總額=出金匯入台灣銀行的錢-當初買幣的成本+其他收入
小提醒:目前台灣交易所出入金受到洗錢防制法規範,所以如果交易金額大於台幣50萬元,交易所就有義務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這筆交易,但是同時也不代表交易沒有超過50萬就不會被查到喔。
境外收入報稅
依照國稅局給出的官方資料,境外所得需要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才需要報稅:
- 一申報戶海外所得合計數在新臺幣100萬元(含)以上。
- 一申報戶基本所得額(綜合所得淨額+海外所得+特定加計項目)超過 670 萬元。
- 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670 萬元)*20%〕大於綜合所得稅一般所得稅額。
一申報戶指的是「夫妻兩人」以及「扶養人和受扶養人」需要一起報稅。
- 未滿 100 萬:不須申報也不須繳稅。
- 滿 100 萬、基本所得額未滿 670 萬:建議申報,但不須繳稅(故未申報也無法罰)。
- 基本所得額滿 670 萬:需申報並且視情況是否繳稅(大部分是 20%)。
舉例來說:
例子1:
小明今天工作收入 50 萬元,無其他收入,把放置 2 年的比特幣在台灣的交易所今年出場,在台灣的交易所換成台幣匯到台灣的銀行帳戶(視為境內收入),獲利 150 萬,所以總計今年所得為 200 萬元,再根據個人扣除額、扶養人數等等內容算出應該繳納的綜合所得稅稅額。
例子2:
小明今天工作收入 50 萬元,無其他收入,把放置 2 年的比特幣在海外的交易所今年出場,之後再以美金電匯的方式匯回台灣(視為境外收入),境外合計 100 萬元,總計今年所得境內 50 萬元,境外 100 萬元。
海外所得 100 萬元免申報,所以只需要繳納國內收入 50 萬元這部分的綜合所得稅即可。
例子3:
小明今天工作收入 50 萬元,無其他收入,把放置 2 年的比特幣在海外的交易所今年出場,之後再以美金電匯的方式匯回台灣(視為境外收入),境外合計 250 萬元,總計今年所得境內 50 萬元,境外 250 萬元。
海外為 250 萬元,超過 100 萬元則須要申報;國內所得 50 萬在計算扣除額之後的綜合所得淨額假設剩下 5 萬元,加上境外的 250 萬元,總共 255 萬元,低於基本所得的免稅額670萬元,基本所得稅的計算方式就免稅。
加密貨幣節稅的五大方法
虛擬貨幣是可以節稅的,以下提供大家幾種幫助大家節稅的小方法。
方法一、不出金就不用繳稅
獲利才需要繳稅,單純交易也沒有交易稅,不出場就不會算獲利,所以可以考慮只出金需要使用的部分,還可以搭配加密或幣支付,例如 crypto.com 的信用卡或是加密貨幣的一些線上商城,直接用加密或幣消費不要換成台幣出金就不會被課稅了。
再來就是可以存放在錢包中或是交易所裡面,但是也都有可能會有交易所倒閉或是被駭客入侵的風險。
方法二、提款超過50萬可以電匯
當你虛擬貨幣的獲利較高時,可以考慮電匯美元到台灣,因為海外所得會享有比較大的免稅扣除額。100萬以內免申報,基本所得額一年有 670 萬的額度,明年甚至會調高為 750 萬元,所以把虛擬貨幣獲利納入境外收入會是一個好選擇。由於海外交易所在美金電匯時都不接受中文名字,所以要提供護照以及開立外幣帳戶。
此外,電匯的公司一般來說會酌收10%到20%不等的手續費,所以讀者在出金時要注意!
方法三、買入的成本可以扣抵
獲利的定義為出金的收入減去買進成本,所以保留好支出紀錄,可以做為成本的扣抵,這裡很重要,所以要看三次!!!
方法四、加密貨幣交易損失可以計入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
加密貨幣交易損失可以計入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主要分成境外跟境內兩種。
境內收入
- 加密貨幣的虧損可計入綜合所得稅中的「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從財產交易所得中進行扣除。
- 申報此扣除項時必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 該年度內,扣除額上限為同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不足以覆蓋損失,則未抵扣的損失可以在未來的三年內做抵扣。
舉例來說:
如果今年有 200,000 元的財產交易損失和 150,000 元的財產交易所得,當年可以抵扣 150,000 元,剩餘 50,000 元則可在接下來三年內抵扣。
境外收入
- 根據財政部規定,要抵扣境外加密貨幣虧損,必須由交易平台提供明確的交易成本與價格資料。
- 此外,境外所得需超過 100 萬元且基本所得額高於 670 萬的免稅門檻(明年改為 750 萬)。
不過由於政府較難取得海外交易平台的詳細資料,所以在海外投資損失抵稅的部分有一定的難度。
方法五、台灣Max交易所670萬元以下不課稅
台灣 Max 交易所,一年內出金總計 670 萬元以下則不需要課稅,若超過 670 萬則交易會課稅 40%,建議台灣的玩家若是出金小於 670 萬元可以考慮將國外交易所的幣先轉到 Max 之後再出金喔。
以上內容都是針對一般投資人的基本節稅作法,若是大戶,或是本身有開公司或其他所得,請諮詢專業會計師。
小叮嚀:買賣加密貨幣為主要業務的幣商,若每月銷售額超過 4 萬元台幣,則視為經常性交易幣商,必須完成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與營所稅。
虛擬貨幣沒繳稅會被抓嗎?
交易所的 KYC 資料及交易紀錄,可以用來作為稅捐機關查詢用戶交易的證明的依據,加上 KYC 實名認證,所以其實政府是可以找相關內容並且課稅的,大家不要以身試法。
誰需要虛擬貨幣報稅?
1.獲利且出場,換成台幣至台灣帳戶的人。
2.獲利且出場,換成美元並且電匯至台灣帳戶,並且海外所得、基本所得額以及基本稅額都有符合國稅局規定的人。
誰不需要虛擬貨幣報稅?
1.獲利但是沒有出場,資金依舊存在錢包或是交易所的人。
2.持有加密貨幣,並且沒有出售的人。
3.包含加密貨幣的海外所得小於 100 萬,基本所得額以及基本稅額低於國稅局規定的人。
挖礦要繳稅嗎?
運用顯卡以及電腦算力的挖礦也是需要繳稅的,它被視為營業收入或是其他所得,挖礦的稅收方式如下:
應稅收入=虛擬貨幣價值(接收時的市價)
應繳稅金=應稅收入*適用稅率